3月15日
在新余市渝水区滨江路
(资料图)
王某梅驾驶二轮摩托车
与周某苟驾驶的罐车发生剐碰
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王某梅的摩托车受损
事发后
新余公安交警城南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依法认定
罐车属于正常行驶
王某梅随意横穿马路
故王某梅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罐车驾驶员出于好心
提出替王某梅修车
哪想
王某梅及其亲属以
大车子撞小车子,大车要负责买新车
大车更有钱
等歪理悖论纠缠不休
民警立即严词硬怼
你的全责
回去学习下《道交法》
民警提醒
宁绕百步远
不抢一步险
随意横穿道路危害大
莫拿生命当儿戏
来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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