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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天津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十项行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日前,天津市工商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对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信用等级。
《指引》编制工作由天津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完成,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并充分听取了信用评价专家和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代表的意见。《指引》明确了商会信用评价的内涵、对象与适用范围,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以及信用评价组织实施等内容。
按照《指引》要求,商会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基础分为100分,并另设附加分。分值超过95分(含)的为AAA级(优秀);分值处于85分(含)至95分的为AA级(良好);分值处于70分(含)至85分的为A级(中等);分值处于60分(含)至70分的为B级(较差);分值不足60分的为C级(差)。并制定特殊等级调整规则,在商会出现相应情形时,直接将信用评价等级降为B级(较差)或C级(差)。
下一步,天津市工商联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组成商会信用评价委员会,委托市信用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将评价等级在A级(中等)及以上的商会评价结果推送至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步到“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在全国“四好”商会认定等工作中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扎实推进商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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